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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评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升格发展在望

时间:[2017-06-13]  来源:

            本网讯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公布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我校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迎来升格发展的重大契机。

  《通知》指出,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精神和省内高校全日制学生与专任教师比例、高学历教师比例、师均科研经费、生均经费等指标情况,并结合各院校前期立项建设工作,遴选出我省本年度博士硕士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其中,我校与岭南师范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惠州学院等6所院校,在本批次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评选中脱颖而出,榜上有名。

  多年来,我校高度重视学科建设对于增强办学综合实力的支撑作用,通过一轮又一轮的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推动学校整体发展、持续提升。2014年,学校在升本以来历年奋斗成果的基础上,出台《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推进申硕工程实施意见》,确定“4+3+5”重点学科作为申硕工程的重点培育学科。以此为着力点,我校不断凝炼特色,提高质量,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进一步做好了申硕的前期准备工作。

  虽然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还不是直接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但成为立项建设单位,却堪称是我校办学水平迈向更高层次的重要标志,意味着我校在申硕道路上实现“开门红”,成功走出申硕工作最为坚实的一步。为此,学校将按照省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坚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并以此为主线,对学科现状进行梳理,结合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及发展规划,切实推进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建设,争取早日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据了解,包括博士授予和硕士授予在内,一个立项建设周期均为1至3年。每个周期内,省学位委员会将对学校整体条件及拟申报授予权学科进行中期检查和期末评估验收。验收合格并通过省统一组织学位授予权审核的学校,可以向国家提出申报,批准后正式获得相应层次的学位授予权。验收不合格的院校,将转入下一轮立项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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